“成都檢察 全國率先”
  系列報道6
  “檢察院在辦理案件時,最重要的是要站在客觀公正的立場,讓人民群眾在每個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義。”成都市首批檢察業務專家、市檢察院公訴二處處長胡珉瑞說。
  為創新人才政策和工作機制,培養更多“塔尖”式領軍人才,為爭創全國一流檢察機關提供人才保障,市檢察院在全國率先啟動市級檢察業務專家評選工作,10名檢察幹警日前獲選首批業務專家。
  2000餘件案件無一錯案
  胡珉瑞從事政法工作26年,先後在檢察院、國家安全局、法院系統工作,後又回檢察院。在三個系統都曾被評為“先進工作者”,去年9月被評為“成都市檢察業務專家”。
  在青羊區檢察院時,胡珉瑞擔任該院副檢察長分管偵監工作。工作兩年,他組織該院偵監科辦理審查批准逮捕案件2000餘件,無一件錯案。到市檢察院擔任公訴二處處長後,胡珉瑞負責指導全市檢察機關開展打擊破壞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秩序犯罪、貪污賄賂犯罪、瀆職犯罪、走私毒品犯罪,在全市調配公訴人辦理重大案件。
  胡珉瑞曾指導辦理一起職務犯罪案件成功抗訴。2010年至2011年期間,被告人王某在擔任某街道辦事處副主任期間,利用職務便利,在拆遷補償工作中明知其同學的申請材料不符合規定,仍在審批手續上簽字確認,使其同學多獲得國家支付的拆遷賠付款70餘萬元。王事後收受其同學感謝費4萬元。市檢察院以王某涉嫌濫用職權罪、受賄罪向法院提起公訴後,法院僅以受賄罪判決。胡珉瑞認為,通過濫用職權的方式為他人謀取利益,屬於超出受賄罪構成要件之外的行為,應單獨評價。根據胡珉瑞的建議,經市檢察院檢委會討論,向四川省高院抗訴,並獲得改判,法院最終判決以濫用職權罪和受賄罪並罰。
  事實證明,胡珉瑞的分析是正確的,抗訴理由與後來出台的“兩高”《關於瀆職刑事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中“以瀆職犯罪和受賄罪數罪並罰”的規定不謀而合。
  首批選拔出10名業務專家
  為著力培養“塔尖”式領軍人才,通過多種方式培養、推選檢察業務專家,去年初,成都檢察院出台了《檢察業務專家評審和管理辦法(試行)》及評審細則,啟動首批業務專家評選,並於9月選拔出首批10名業務專家。
  “這在全國副省級城市尚屬首次,通過發揮複合型塔尖人才的引領示範作用,調動幹警提升業務素能的積極性。”市檢察院政治部主任陸芙蓉說,“首批業務專家評選之後,還將吸納專家列席檢委會,安排專家參與重大疑難案件指導辦理,支持幹警參加學術交流,發放課題研究經費等,提升幹警的理論素養。”
  首批成都市檢察業務專家:成都市院研究室主任周忠、成都市院公訴一處副處長王永強、雙流縣院副檢察長廖耘平、成都市院公訴二處處長胡珉瑞、成都市院公訴一處副處長葉銳、成都市院控申處副處長童勤(女)、武侯區院研究室主任熊浩、成都市院司法會計科科長王嘉蘭(女)、成都市院反貪局偵查三處處長孫澤暉、金堂縣院民行科科長兼案管辦主任鄒德光。成檢宣 成都商報記者 孫兆雲  (原標題:實施塔尖式領軍人才培養工程市檢選拔首批10名檢察業務專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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